第3章 不可留城
眼尖的夏如泽兴奋的跑了过来,“这是首领的神鞭,听闻这神鞭认主,是世世代代首领的传承之物,而被神鞭认可,就可以引领首领找到先祖的宝藏!”
欢歌看着夏如泽夸张的讲述,半信半疑:“有没有这么神啊?”
看到欢歌不信,夏如泽信誓旦旦的说:“是真的,我阿娘曾和我说过的,但也只是传闻,我娘也是在整理包裹的时候顺嘴说的,我再继续追问,我阿娘便没有继续说下去。”
把玩了一会,也没看出这个鞭子的神奇之处,便放在一边。
而包袱里还有一个盒子,这个盒子里打开一看,满满的宝石!
欢歌瞬间开心的不得了,有了这些宝石,这些孩子们就能活下来了,自己在这世界也有起始资金。
看大家吃饱喝足,欢歌让大家收拾好,向不可留城出发!
又走了数日,终于到了不可留城。
进入不可留城没有遇到任何阻拦,街上熙熙攘攘,穿着各类服饰的人穿梭在街道上。
欢歌一群人走入街道上,孩子们瞬间被街道上的繁华所吸引。
原来这个世界不是像部落那样原始,像极了书里介绍的古代。
有车马,有买卖,有酒楼,有店铺,欢歌还以为自己穿越到了远古时期呢,还好还好。
而欢歌一行人也引来了很多目光。
只见一些男人看着欢歌以及后面的夏欢影、夏欢艺等人的眼神越来越色。
甚至一些人渐渐围拢了过来。
顾青牛夏如泽等人这时反应过来,驱赶了周围的人,马上就要和围观的人打了起来。
欢歌也反应了过来,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像极了色狼。
正巧前方有一客栈,“别动手,我们先去那里,”欢歌指了一下前方的客栈。
夏如泽等人立即停手,他们服从欢歌的一切命令。
一行人进入客栈,进入房间后,找到了镜子,终于看到了这副身体的真容。
虽然连日风尘仆仆的赶路,头发凌乱,衣着不是那么干净,但丝毫不影响欢歌的美貌。
雪白的肌肤,细长的柳眉,灵动的双眼,秀挺的瑶鼻,滴水樱桃般的朱唇,如花般的瓜子脸晶莹如玉,身材妙曼,清丽脱俗。
十足十的古典美女,骨相确不羸弱,身高足有一米七多。
当目光触及到这具堪称完美无瑕的身躯时,欢歌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喜悦之情。
她不禁暗自感叹,世间怎会有如此令人惊艳的躯体存在!
每一处线条都流畅自然,仿佛经过精心雕琢;肌肤白皙如雪,散发着迷人的光泽;身材比例也恰到好处。
回想起方才那些男人望向自己和同伴们时那色眯眯的眼神,欢歌此刻终于恍然大悟。
原来并非是因为她们的容貌或者穿着打扮引人注目,而是眼前这具完美的身体散发出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,让男人们不由自主地为之倾倒。
这种感觉既让人感到自豪,又有些许不安。
毕竟,美丽有时候也是一把双刃剑,它既能带来赞美与关注,同时也可能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。
然而,无论如何,欢歌决定好好珍惜这份上天赐予的恩赐,并以更加自信和坚定的姿态去面对未来的生活。
不止欢歌长得漂亮,夏欢影等人也是一等一的美人胚子,珞熙部落的女子皆是如此。
但在羽翼未丰时,女子美貌确实也是一种负担。
她唤来客栈小二,给了他一个宝石,让他买了一些男人的衣物,允诺把剩下的钱都赏给他了,小二欢快的就去采买了。
刚才在街市上,欢歌有注意到,这里有用宝石易货的,也有用黄金的,也有用刀币的,但用的最多就是碎银。
当然,宝石是最值钱的,无奈,欢歌一时也来不及去兑换其他的钱,只能先用这个了。
小二意外得到这么一大笔钱,买衣服的速度那是相当的快,不一会,小二就拿了一堆衣帽鞋袜回来了。
欢歌看了看,衣服质量不算太差,而且尺寸都很合适,这个小二也是尽心了。
欢歌让男孩子们先出去,让女孩子们把衣服都换成了男装,发饰也变换成了男子的样子。
待一切更换完毕,打开门。
顾青牛定睛一瞅,嘿,好一个俊逸的小郎君,女扮男装的她透着股神秘劲儿,又迷人得很,亦正亦邪的,亦柔亦刚的,腰板挺得笔首的她还真有几分男性的魅力,让人忍不住多瞧上几眼,这还是那个美艳动人的欢歌吗?
欢歌走到顾青牛的身边,用手敲了一下顾青牛的额头。
笑道:“阿牛哥,你傻啦?
哈哈,看我的男装打扮如何?”
顾青牛一时看呆,不待顾青牛说话,夏如泽等人凑了上来,打量着女孩子们的男装。
“老大,你这身打扮,要是走在大街上,我们都认不出来。”
其他人也惊奇称是。
“你们这群臭小子,还敢打趣我,看我不打你***。”
一群人嬉闹了一阵,便让小二上了一些吃食。
为了在这个世界活下去,吃过饭,欢歌打算去街道上去看看,确定一下是否要继续待在这里,或者是否有什么赚钱的门路。
而他们不知道的是,客栈外面己经有人盯上了他们。
小镇的街道很是繁华,熙熙攘攘人群络绎不绝,摆摊走足商贩吆喝声不断。
穿着西国服饰的人穿梭其中,虽然大家都是来自不同的国家,但是在这不可留城中却能和平相处,相互易货买卖。
看来这个不可留城主是个人物。
一条商业街走了下来,欢歌发现,目前这个世界由于是西国鼎力,在很多方面没有统一。
而西大国的朝廷体系又很像秦汉时期,总之不是欢歌所认识的世界。
但不管是哪样,有人的地方,就有江湖,就有生意可做。
在欢歌看来,这个世界相当于古代的周朝或者秦朝时期,但很多方面却与之不同。
大家的衣着,货币,交通工具,习性都还属于各用各的状态。
食物也都很简单,对于欢歌这现代而来的女企业家来说,这妥妥的遍地商机啊。
这不可留城可谓是集齐了西国的所有商品,食物,武器等等。
欢歌在现代也是从基层一点一点干起来的,所以她对酒水制作流程是非常了解的。
在闲逛中,她也注意到了酒水,在几次尝试过后,发现这里的酒水就如清酒差不多,度数很低。
而且就一种酒,像后世的果酒类、高度的粮食酒等各类都没有。
欢歌开心不己,因为前世自己的家族就是以酒水生意起家的,他自小便跟随厂里的师傅们学习做酒,欢歌当即决定要做酒。
决定了做酒,欢歌就要开始寻找做酒的原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