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相逢于尘埃永定七年的冬天,雪下得格外大。阿尘缩在破庙里的草堆里,冻得牙齿打颤。
他自记事起就在流浪,像条野狗一样挣扎在生存边缘,这年刚满十二岁,瘦得只剩一把骨头,
身上那件打满补丁的单衣根本抵挡不住刺骨的寒风。庙门被风撞得吱呀作响,
忽然“哐当”一声被推开,一个比他高些的身影跌了进来。那是个女孩,
穿着和他差不多破旧的衣服,头发乱糟糟地黏在脸上,嘴角还带着血迹,
怀里却紧紧抱着半块干硬的窝头。女孩警惕地看了他一眼,见他只是个半大孩子,
才松了口气,靠着墙壁慢慢滑坐下来,把窝头小心翼翼地掰成两半,递给他一半。“吃吧。
”她的声音有些沙哑,却带着一种莫名的温和。阿尘愣了愣,长这么大,除了死去的爹娘,
还没人主动给过他东西。他迟疑地接过窝头,干硬的粗粮刺得嗓子生疼,
却让他感觉到了久违的暖意。“谢……谢谢。”他小声说。女孩笑了笑,
露出两颗浅浅的梨涡:“我叫阿姐,你呢?”“他们都叫我阿尘。”“那我也叫你阿尘吧。
”阿姐啃了口窝头,“看你年纪比我小,以后就跟着我吧,我护着你。”阿尘抬起头,
看着女孩冻得发红却异常明亮的眼睛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从那天起,阿尘就跟在了阿姐身后。
他们一起去富人家里乞讨,一起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,一起躲避恶犬的追赶。
阿姐比他大两岁,却比他懂得多得多,总能找到相对安全的住处,也总能想办法弄到吃的。
有一次,阿尘被几个大孩子欺负,打得鼻青脸肿,是阿姐拿着一根木棍冲上来,
不要命似的把那些人打跑,自己胳膊上却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。阿尘抱着她哭,
阿姐却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:“哭什么,我是你姐姐啊,当然要护着你。”那天起,
阿尘在心里发誓,以后一定要变得很强很强,再也不让阿姐受一点委屈。
他们就这样相依为命地过了五年。永定十二年,战火初歇,边境暂时安定下来。
十七岁的阿尘已经长成了半大小伙,虽然依旧清瘦,却有着常年劳作练出的结实身板,
眼神也变得沉稳锐利。阿姐十九岁,出落得亭亭玉立,就算穿着粗布衣裳,
也难掩那份清丽脱俗。他们用攒了很久的钱,在城南租了个小小的铺面,开了家小酒馆。
铺面很简陋,只有两张桌子,墙角堆着几坛自酿的米酒,但收拾得干干净净。
酒馆生意不算红火,却也足够维持生计。阿尘负责酿酒、挑水,干些重活,
阿姐则在店里招呼客人,算算账。晚上关了店门,两人就坐在灯下,阿姐缝补衣服,
阿尘则擦拭着酒杯,偶尔说几句话,空气里都是安稳的味道。“阿尘,你看这布料怎么样?
”阿姐举起一块浅蓝色的粗布,“给你做件新衣裳,你那件都快磨破了。
”阿尘看着她温柔的侧脸,心里暖洋洋的:“不用,我这件还能穿。姐,
还是给你做件新的吧,你那件都洗得发白了。”“我不用,”阿姐嗔怪地看了他一眼,
“你现在是家里的顶梁柱,得穿得体面些。”阿尘低下头,嘴角忍不住上扬。他知道,
阿姐不是他的亲姐姐,但在他心里,早已把她当成了唯一的亲人,甚至……不止是亲人。
这份感情,他一直深埋在心底,不敢说出口,怕惊扰了这份平静。他想,
就这样过一辈子也很好。守着这家小酒馆,守着阿姐,平平安安,直到老去。可他忘了,
在这乱世之中,平安从来都是奢侈品。2 烽火照别离永定十三年春,边境再起战事。
消息传来的时候,小酒馆里一片愁云惨淡。客人们议论着战况,说朝廷要征兵了,
家家户户都要出人。阿尘的心沉了下去。他不怕打仗,他怕的是离开阿姐。果然,没过几天,
征兵的告示就贴满了大街小巷。官府的人挨家挨户地登记,凡是年满十六岁的男子,
都要应征入伍。阿尘自然在征召之列。那天晚上,关了店门,两人坐在灯下,谁都没有说话。
“姐……”阿尘艰难地开口,“我……”“我知道。”阿姐打断他,声音有些哽咽,
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,“阿尘长大了,是该为国效力了。”“可是姐,我走了,你怎么办?
”阿尘红了眼眶,“这家店……”“店我会守着,”阿姐握住他的手,她的手很暖,
“你放心去吧。好好打仗,保护好自己,早点回来。”阿尘看着她,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。
他知道,阿姐心里有多舍不得,可她从不表露出来。“姐,”他深吸一口气,
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,“等我,等我立了功,回来就娶你。”阿姐愣住了,
脸颊瞬间变得通红,她猛地抽回手,低下头,小声说:“胡说什么呢……”“我没胡说!
”阿尘看着她的眼睛,认真地说,“从我第一次见你,你给我那半块窝头开始,
我就认定你了。姐,等我回来,我们就成亲,好不好?”阿姐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,
她点了点头,又赶紧擦掉眼泪,笑着说:“好,我等你。等你功成名就,
风风光光地回来娶我。”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香囊,
塞到阿尘手里:“这是我绣的平安符,你带着,保佑你平安归来。
”香囊上绣着一朵简单的兰花,针脚有些歪歪扭扭,却是阿姐一针一线绣出来的。
阿尘紧紧攥在手里,像是握住了全世界。第二天,阿尘就跟着征兵的队伍走了。
阿姐站在酒馆门口,看着他的背影,一直到再也看不见,才缓缓转过身,泪水无声地滑落。
她知道,这一去,生死未卜,可她只能等,等那个让她牵挂的少年,平安归来。阿尘走后,
阿姐独自一人守着小酒馆。日子变得格外漫长,她每天都坐在门口,望着阿尘离开的方向,
盼着能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。她把阿尘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,放在柜子里,
就像他只是出了趟远门,随时会回来一样。她省吃俭用,把攒下的钱都存起来,
想着等阿尘回来,给酒馆重新翻修一下。偶尔,会有从战场上回来的伤兵路过酒馆,
阿姐总会热情地招呼他们,小心翼翼地打听前线的消息,打听有没有一个叫阿尘的少年。
可每次得到的,都是失望。时间一天天过去,转眼就是三年。这三年里,战争异常惨烈,
前线的消息断断续续传来,有时是小胜,有时是大败,每一次都牵动着后方百姓的心。
阿姐的头发渐渐有了银丝,脸上也多了几分沧桑,但她眼里的期盼,从未熄灭。直到那天,
一群穿着官服的人闯进了小酒馆。为首的是城主府的管家,他上下打量着阿姐,
露出猥琐的笑容:“城主大人听说城南有位美人,特意让小的来请姑娘去府中一叙。
”阿姐心里咯噔一下,连忙说:“民女蒲柳之姿,不敢劳动城主大人。”“这可由不得你。
”管家一挥手,身后的几个家丁就冲了上来,抓住了阿姐的胳膊。“放开我!你们干什么!
”阿姐挣扎着,却怎么也挣脱不开。她被强行塞进了一辆马车,送往了城主府。
小酒馆的门被粗暴地关上,从此,再无炊烟升起。3 归来物是人非永定十六年冬,
阿尘回来了。他不再是那个瘦弱的少年,三年的战场厮杀,让他长成了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。
他脸上添了几道疤痕,眼神锐利如刀,身上带着一股久经沙场的肃杀之气。他立了大功,
在一场关键战役中,他率小队奇袭敌军大营,斩杀了敌将,为朝廷赢得了宝贵的喘息之机。
皇帝亲封他为偏将军,赏赐无数。他拒绝了京城的繁华,拒绝了同僚的挽留,
快马加鞭地赶回了这座让他魂牵梦绕的小城。他怀里揣着圣旨,
心里想着阿姐看到他时惊喜的模样,想着他们的约定,嘴角忍不住上扬。可当他走到城南,
看到那间熟悉的小酒馆时,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。酒馆的门紧闭着,门上积了厚厚的灰尘,
窗户纸也破了好几个洞,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。阿尘的心猛地一沉,
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。他跳下马,一脚踹开了酒馆的门。里面空荡荡的,桌椅蒙尘,
墙角结了蛛网,他和阿姐生活过的痕迹,被岁月冲刷得几乎不见。“姐!阿姐!”他大喊着,
声音在空荡的酒馆里回荡,却得不到任何回应。他冲出酒馆,
拉住路边一个卖菜的大婶:“大婶,你知道这家酒馆的女主人去哪了吗?